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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网易的头条新闻是《政府培养公益律师可有效维稳》。果然如是乎?仔细读该文,并非其意,该公益律师说的是“律师的作用就是引导、帮助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社会依法办事。不论政府和老百姓,如果都通过法律来解决矛盾,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社会也是稳定的。公益律师或社会组织是中立的,对法律负责,由他们来化解社会矛盾,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提高效率和质量。”可见,文章标题与内容之不契合,不可不辨。

 

其次,文章内容亦有商榷之处,如该公益律师说“假如每年中央财政拿出1个亿、每个省拿出1千万、每个地市拿出200万的话,累计下来就是十几个亿,这些钱能在中国培养1万名职业化公益律师。全年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不仅保了民生,也保了稳定,那该多好!建议由党和政府推动建立一批法律援助类的社会组织,培养一批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律师,化解社会矛盾。政府要做的就是购买这种社会服务,并进行监管。”彼意以为,要国家来培养公益律师,并购买社会服务。窃以为,不如社会,尤其法院开放公益诉讼,那么更多的律师,会不招而至投身公益。而如果是政府培养律师,则律师如孟尝君之食客,维护官权,则民权何在?怎会民告官或与公检法抗衡?此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也。

 

事实上,律师的公益服务,譬如免费或低费的法律援助已经不少了,又有哪几个其他行业在承担这样的社会责任呢?而国家给律师的太少,管理如紧箍咒越来越紧,因为律师不是公家人,不放心。的确,律师本质是上维护民权的,不会也不该是维稳的工具。律师的作用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只要做到这三点,就是律师的本份,相反做不到这三点,则必定经受不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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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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