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公司老板,从海外回来,无意中看到经理的“辞职卷款计划”,大为震惊,于是即去公安经侦部门报案。但不料,公安没受理,更不必说立案了,理由是“尚缺证据”。从这个事可看出:其一、报案是严肃、严谨的专业工作,报案人需要全面的准备,也需要律师的参与。其二、要熟知公安的办案思路。公安对经侦报案总是消极,他们只希望捡到皮夹子,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子,譬如当事人的自首案件。否则立案并不容易,要不停地去跑,甚至要托关系等。
律师代理刑事办案,是个专项法律服务,要站在一个侦查员的角度收集证据、起草报案书,同时又要高于侦查员的破案思维,因为报案的目的通常是解决纠纷,而不是追究责任。孙子兵法说,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律师解决这类纠纷也是这样:上计,先发律师函交涉,如果能成功,不战而屈人。中计,去刑事报案,挽回损失,但因短兵相接,杀敌一千或会自损二百。下计,作为民事官司处理。而以上计策的前提是收集到关键证据。
公司经理人涉嫌犯罪的罪名是很多,最通常的是涉嫌职务侵占罪。因此,报案的切入点是:其一、从财务入手查账,拉银行账户进出记录,把财务账簿和发票,交给专业会计师审计,发现疑点。如果有假发票或者发票虽真但无交易是假的,即是涉案证据。其二、调查核实书证,对每个合同的交易,与对方当事人核实情况,当然这个是需要对方的配合的,最好是能做到笔录。其三、询问证人,对知情人做笔录,作为人证,当然这个不能教唆伪证,一定要实事求是。其四、收集其他一切信息,作为证据。总之,证据是报案的核心。
报案书的起草,也是要有专业水准的。公安一般是根据报案书的描述,来分析是否能上手,以决定是否受理,还是直接立案,或者干脆不受理。因此报案书要要思路清晰,简明扼要,并附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的说明。要注意的是:一、报案人和被报案人的情况要写清。报案人通常要做笔录的,故以被害人去报案为最佳,因为笔录也是证据,且比旁人去报案更受重视。被报案人的信息要全面,特别是联系方式,便于公安查证。二、报案的罪名和法条要清楚,让公安有明确的侦查方向,譬如写清涉嫌的职务侵占罪以及条文,包括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的追诉标准,法律依据一目了然。其三、对于事实描述和证据分析,除了附上初步证据外,还要提示证据线索,便于公安开展工作。总而言之,报案书是启动侦查程序的重要文件,每一个细节都要注意。
报案受理后,公安会去初查,此时会出现三种情况:第一种,初查认为不涉嫌犯罪的,不予立案。第二种、初查认为涉嫌犯罪的,予以立案。第三种,可上可下,初查认为可以立案也不可以立案。第三种是经侦案件的特点也是难点,因为罪与非罪、经济犯罪还是经济纠纷,有时界限不清。此时,律师也要多种准备,可以要求继续立案,也可以考虑和解等,譬如被报案人赔偿损失时。事实上,很多经济案件的报案,报案人的目的在于挽回损失,而不是一定要追究被报案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报案是大事,要谨慎,绝不能诬人。律师受委托代理报案的事实,材料的收集和制作一定客观,不能有假,否则以后也是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