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律师江湖,门派林立。窃以为,当今律师门派主要有四:其一、关系派。此类律师,法律一般,但社会能力强,资源也多,加上懂政治,往往闷声发大财,且占据律协等位置。其二、技术派。法律过硬,办案硬碰硬,常常头破血流,但正气昂然,多喜欢公益事务,能促进社会进步,是法律界的中流砥柱。其三、舆论派,善于把握民意,往往以舆论办案,是真正的在野法曹,属于权大于法形势下的对策派,是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其又可以细分为四:一是实力派,民意领袖;二是作秀派,嘘头唬人;三是浆糊派,不知所云;四是龙套派,一鸣即闪人。其四、逍遥派,以法律为副业者也,往往醉翁之意不在酒。此类律师,或不以律师为主业,或喜欢法律研究但不喜欢实务,闲云野鹤,属于陶渊明的东篱主义,但为数不多,大多数律师在日夜为案源苦、为胜诉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