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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廖律师被中青宝李老总殴打事件,以公断代替私了,后患无穷且社会评价很低。这是一次很糟糕的危机处理。事件源于,女律师代表原告去和被告中青宝老总谈判,发生冲突,被椅子砸伤。但接下来的风波处理,很诡异,没有走法律道路。先是女律师同事微博投诉,引起同行和舆论重视,再是某领导和组织出面调解,最后双方以巨额赔款和解,且双方保密。事后,李老总则向媒体披露被敲诈云云,波澜再起。在本纠纷中,当事人和律所都没有发声,围观者奋力声援,却成为筹码换取了和解金,颇让人正义之士心灰意冷。而深圳律协出具的关于女律师被殴打的八股文声明,是非不分,捣糨糊,也损害了律协名声。

 

本起纠纷,如果走法律途径,是一起很简单的伤害案件。如果伤害构成轻伤的,则老总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构成轻微伤,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但双方都选择了私了,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却不知当事情已发展成为公共事件,众目睽睽之下,岂能私了?且巨额赔偿,远高于法定赔偿,这种极不对称的和解,引起公众“花钱消罪”的遐想。作为律师和律协,应该是以法律解决纠纷的模范,但没有启动法律程序,而所谓领导的斡旋,更是在妨害司法。当律师律协自己都不以法律维权,又如何给当事人维权呢?

 

当然,本事件中责任最大的是中青宝的老总,其缺乏法律和道德修养。当企业碰上官司的时候,应该请律师堂堂正正去应诉才是,而不是去找对方律师的茬。在公众场合打人,签订和解后又反悔,反复无常,言而无信。且那封口协议如何经受得起法律的考验?这个赔偿款是公司出的,还是个人出的?写的名目又是什么呢?违法必究,打人者不能因为有钱就逍遥法外,否则法律的公平正义在何?我们期待慎重警方公正处理本事件。

 

当一个孤单女律师面对一个有钱有势上市公司老总,女律师选择沉默和和解,是可以理解和尊重的,但这肯定不是最好的办法,须知在公共事件中,巨额的赔偿会被诟病,律师的名声也会受损。我认为,女律师应该勇敢站出来,向社会展示事实,依法解决,如此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而深圳律协也要检讨自己先前的斡旋和八股式的声明,要堂堂之师,像像样样为律师维权,而不是私下的捣糨糊维权,那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律协,名器所在也,其身正才会受到社会尊重,其身不正何受尊重之有?此案,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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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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