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每年年底立案难,在年关的1个月左右,法院因为统计、考核的需要,千方百计不立案。招数百出,譬如提高立案门槛、不收材料、收了材料不给案号、对材料吹毛求疵退回等。还好法院不是医院,否则病人只能加重病情甚至等死了。然而不立案,也会造成诉讼时效期限届满、被告的财产转移等等问题。最高法院年年喊司法为民,和谐社会,为何就是不改正呢?案件就如怀了孕的妇女要生了,却偏不给生,何以堪?!
举国关注的李庄申请再审案和起诉中青报名誉侵权案,也没立进去。昨日,李庄去最高法院申诉,没被受理,理由是没有判决书原件。李庄说,判决书原件在出狱时被没收了。呜呼,判决书居然也被没收,法律依据在何?申诉要判决书原件,法律依据又在何?难道申诉者手持的判决书复印件都是假的?难道法院不能与自己档案室的判决书原件核对一下嘛!——说白了,这些苛刻的受理条件无异于刁难,方便了法院,麻烦了当事人。今天,李庄儿子李亚童去法院,立李庄起诉中青报名誉侵权的案件,法院收下材料了,但也还不是立案。由此可见,无论什么东南西北案件,法院就是咬定不立案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