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了上千页的卷宗资料,并分门别类撰写了提纲。觉得刑事案件的开庭准备,在于慢工出细活和经验出技巧。材料要仔细地慢慢看看,关键的内容要摘录,然后对照其他证据后,拟写反驳或支持或关联意见,而使得摘录的是精华,则是长期经验所掌握的要点了。
通常事前准备,并带上法庭的辩方材料有:
(1)证据摘录,并划出摘录中的关键词。这样在法庭上,基本上可以不必翻材料了,而是胸有成竹言之有据。
(2)质证大纲。针对对方的证据,我方或反驳或补充或做出不同的理解。
(3)举证大纲。针对我方的证据,予以阐述说明。
(4)发问大纲。起草好准备发问问题,向被告人或证人问出目的答案来,但也不能诱导性发问,而是在不经意中出真相。
(5)辩护词大纲。庭审一般有两轮辩护,第一论可以事先准备,第二轮则随机应变。
(6)反击大纲。德肖维茨说过,最好的辩护是“以攻代守”,因此针对起诉书内容,做针对性辩护是完全有必要,这是正面交锋。同时要注意,不能被起诉书牵着鼻子走,不局限于起诉内容(起诉书通常是断章取义的),而是展开全面事实,在驳论中有立论,结合证据论证本方事实与观点。
(7)法条和案例。法庭是全面考试,带上法条是有备无患。而案例是类比论证的重要依据。
看着厚厚资料,很羡慕记忆力好的同仁,过目不忘,有条不紊,在法庭上几乎不用看资料,纵横捭阖,游刃有余,但如果案件复杂,还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吧,做周详简要的大纲是必要的。当然,这些工作都是铺垫,法庭是理性之辩,最重要的是,能简明扼要地说清事实和法律,而且最好是动情地说服法官,打动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