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同行有难伸手支援。2011年6月,四名广西律师在为同一故意伤害致死案辩护中,因涉嫌律师伪证罪被刑事立案,三名证人亦被捕。本案涉案律师之多,为司法史之罪,而律师在履行职务中被捕,又伤害其所辩护之案件。故该四名律师无论是否有罪,应获充分之辩护,公正之审判。湖南杨金柱律师、山东陈光武律师在博客上号召组律师团去北海辩护,其心可鉴,其行可嘉。
从网上披露的情况来看,涉案律师所辩护之故意伤害案,甚有疑惑之处。多名被告人原先供述在路上把人打伤,在码头上把人打死并抛尸入海,后律师介入,三名证人出庭证明被告人在码头无作案时间,被告人亦否认在码头打死人抛尸,口供陡变,真伪莫辨。窃以为,码头情节,兹事体大,而除当事人供述、证人证言外,必有其他证据印证,辩护律师当细心考量。
上海青年刑辩律师林凌,出于公益,自愿去北海辩护,吾甚赞同。希望他以精湛的法律技艺,辨出程序、辨出事实、辨出公正,同时顺便领略北海银滩风光。目前林律师已经报名参团,是否成行,尚未确定,倘若出征,本人将在浦东请客吃饭一顿,一是为他送行,二是为辩护集思广益。因此,见到本博文的上海律师朋友,如愿意到时可一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