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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贺卫方老师写了一篇《律师与正义》,我写了一篇《律师与追求正义》。一位网友读后,则认为律师无关乎正义。其留言如下:“谁请律师?是钱。出钱干什么?为了减罪。报着我杀人我该死心态的人,不会请律师。律师研究法律,更应该知道一个人做了什么应该付出什么。可他们从不说实话。一个人杀了人,请了某律师辩护。律师一听介绍,立刻明白这人该死。可律师劝过谁认罪伏法吗?曰杀人者偿命,你等着死吧。他赚谁的钱。所谓的名律师,就是能找出理由让杀人者不偿命,欠债的不还钱。其实他们研究法律,就是寻找法律的空档。法律不公,因为法律中夹了钱。法官不公,因为法官背后受了贿。而律师先拿了一方的钱,他在为一方服务,何谈公正。律师无关乎正义。”(http://user.qzone.qq.com/536262384/blog

 

 

律师果然无关乎正义?非也。正义应该说话每个人追求的理想。当事人拿着案子,提着律师费找律师的时候,固然是为了利益,而律师就是为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而存在的,因此律师是追求、维护正义的。当然,如果律师追求的是非法利益,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合法利益,则其是非正义的。事实上,人世间的纠纷,就如著名美国律师德肖微茨所说的“真实的世界里充满严峻的挑战,很少有黑白分明的情况”。律师在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过程中,也会利益最大化,跨越正义的界限,同样对方当事人和律师也是这样做的。而正义一般也不会百分之百存在一方当事人中的,所以说,律师的追求正义,是通过律师制度的设置,代表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经过博弈,最终由法官来实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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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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