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武,一个被关在武钢第二医院精神科四年的“精神病人”,学电影中李连杰越狱的情节,用床单拧开窗户铁栏,成功逃跑,直奔广州,经广州医院检查,并无精神病。就在徐武父子在广州相会的时候,武汉警方从天而降,逮住徐武,遂下落不明。徐武在精神病医院的日子,与日本《追捕》中的检察官杜囚的遭遇差不多,每天必须吃药、打针,但徐武的运气的真不如杜丘,人家逃出来翻案了 ,而他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又失去自由了。西汉苏武曾被匈奴牧羊十九年,当代徐武不知要被精神病医院关到几时休。
看了广州记者对徐武的采访,徐逻辑清楚,表达正常,看不出精神病。他之所以被关押进去,是因打官司上访。就如他父亲说的,他跑出来是对的,会跑说明不是精神病。而武汉警方,把一个如此正常的“精神病人”视为逃犯,如临大敌,跨省追捕为哪般?莫非徐武比杜丘还知道真相。在法律上,精神病人如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警方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无严重社会危害性,则警察无权抓捕,因为精神病人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能作为逃犯对待。然而徐武还是在广州南方电视台大院附近,众目睽睽下,被强行带走了。如果不被告知是警察身份,还以为是黑社会干的。
如何辨别精神病,这是一个非常严肃、重大的基本人权问题。如果是被冤枉错关,那么这个危害比坐牢还厉害,坐牢还有期限,而住院说不定要死在里面了。如果被错认精神病人,该有如何之救济途径?譬如进一步的鉴定,或者在家属的担保下,回家休养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法律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