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警察陪同,在去看守所的路上,对话如下:
律师:警官好!你又要办案,又要陪同律师会见,辛苦了。
警官:还是你们律师好。为当事人辩护,收钱为自己,我们忙东忙西都是为公家,陪你们会见也没啥意思。
律师:律师是自由点,但没权啊,没有案子,要喝西北风的,不如你们旱涝保收,开开警车,威风凛凛。
警官:威风凛凛?你不知道,我们抓捕人犯时的危险,都是真刀真枪,万一三长二短,还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辛辛苦苦抓人,你们千方百计来放人。
律师:该抓的要抓,该放的放。律师辩护也是工作,可以帮助防止冤假错案,可以防止刑讯逼供?
警官:刑讯逼供?这个很少了,查到了,谁都吃不了兜着走。不过,说真的,现在犯罪分子狡猾的很啊,老是乱说,有时还真想动手。律师介入更麻烦了,差不多都要翻供。
律师:你们讯问的时候,律师在场,这样就没有翻供了。
警官:什么律师在场权,沉默权,都是帮犯罪分子的,但当前做不到。如果都那样,犯罪分子一半要跑掉了。
律师:这个要以提高侦查水平来解决。国外都这样,犯罪分子还是照样被抓被判。
警察:那些,都是制度性问题,我们管不住,我们能关心的就是手上的案件,实事求是地办。
律师:辩护制度是其中不可缺的一环。
不知不觉,已到看守所门口,谈话嘎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