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裕来律师博客,发表了一个吐血的案子(http://yuanyulai.fyfz.cn/art/948841.htm)。他代理温州82个养殖户,先后提起1300多件行政诉讼,告了国家环保局、温州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厅等。在强大的压力下,养殖户得到总计5729万余元的补偿,但他们却不肯付40万的律师费。袁不得已向法院起诉,因养殖户人数众多,又有拒收法律文书等刻意刁难,还曾挑起与其他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矛盾,诉讼一波三折。
该案子带来的思索是,律师对当事人要选择。以我自己的经历而论,曾经与两个亿万富翁客户不欢而散,原因是不满他们对律师颐指气使,非我所能忍受,我的回应是“你有钱可以请其他律师,我这个律师也有很多人信任,不缺你一个客户”。律师与当事人是客户和法律服务者的关系,信任的基础很薄弱,一旦有风吹草动,就会出现动摇,甚至反目成仇。律师要会选择客户、拒绝客户,尤其客户算计很精,要求律师做违法事务,或付费不爽快的,没必要去接这样的单子,因为接了比不接还糟糕,劳神费力最后没有得到应有报酬,假使再去和当事人计较,又要花精力,不知情的还以为律师亦有责任,受气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