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律师辩护?很多人还是根深蒂固地认为“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而在影响力大的、民愤大的案件中,律师担心自己的名誉受损,而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于是有的律师爱惜羽毛不去辩护,有的律师根据民意来观望是否去辩护。这些都说明了辩护制度的不成熟。须知,辩护的意义在于:其一、以制度来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其二、防止好人被冤枉。其三、面对坏人,总结出恶的原因,找出善的一面,全面评价被告人,以罪刑相适应。所以说,律师的辩护是在为法律说话,律师的无罪、罪轻辩护,是在贯彻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辩护律师需要高超的说理艺术,能唤起法官和民众的共鸣,否则为辩而辩,不为人所信,则会失去了辩护的意义,并累及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