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新浪微博上,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昨晚和老赵找了个代驾开车,司机衣着得体谈吐不凡,问他开一趟挣多少,他说挣30,问他白天干什么,他递过一张名片,是一律所的律师兼办公室主任,大惊,问他为什么干代驾,他说找代驾的都是有身份的人,可以结识一些客户,问他主要代理哪方面的官司,答:交通事故、纠纷、理赔。昨晚他又多了两个客户!”
律师代驾说明了什么?律师结交潜在的客户,找米下锅也。当前律师业竞争激烈,为了案源,律师们走出办公室,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营销,然而律师代驾这样的营销方式适当吗?客户会信任吗?这个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我始终认为,律师最好的营销是把手头的案件办好。如果说,一句唐诗宋词可以流传千古,那么,律师办好一个案子也是一样能让人口口相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