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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一顾问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急呼呼地打电话给我。原来,单位收到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告知书,说有人把单位的4个商标作为域名在注册,如果单位自己不去注册,互联网公司就同意把该域名注册给别人了,如果单位去注册,则交费一万多。这明显是个欺诈性销售,这家互联网公司也做了功课,事先调查了单位商标,然后有的放矢地勒索、威吓。最后顾问单位没去理他,但因这个可恶的销售,也耗费了不少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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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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