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律师的刑事辩护状态是“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何时“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待到刑诉法修改日,律师在场权确定时“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2011年中国刑事辩护律师,依旧面临严峻的挑战。第一、实体上,刑法罪刑法定备受冲击。譬如,肖传国报复方舟子,故意伤害甚明,而司法定其寻衅滋事。其二、程序上,律师侦查期间会见依旧艰难,譬如周泽律师承办的一起案件中,根据侦查机关出具的文书去看守所会见,看守所却“查无此人”。其三、刑法第306条律师伪证罪继续高悬。今年伊始,深圳一周姓律师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因被害人“翻供”,株连律师,周被以涉嫌伪证被捕。在如此环境下执业,律师要匡正程序,依法做无罪、罪轻辩护,何之艰难险恶。
一些律师对刑事辩护望而止步,担心收了钱,还办不了事,对不起当事人。甚至担心,非但事情办不了事,律师的执照或人身自由也要搭进去。还有一些律师,接了案件后,消极辩护,不去调查取证,不敢大胆揭露案情,甘愿做花瓶。也还有一批律师,属于“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的那种,越是环境险恶,越是据理力争,可敬可佩。律师事业的前进,就是这批勇敢律师走出来的,当然他们可能会付出代价,他们是律师中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