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受理各类二审案件2.78万件,审结2.78万件,改判发回率为6.4%。受理申诉案件4004件,审结4120件,申诉改判发回率为3.1%。90.6%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7%。”
解读一:二审改判发回率是6.4%,即二审维持原判率高达93.6%。这么高的维持率,显示二审制度的虚设性,当事人还敢上诉吗?上诉费钱费力,而结果却是被驳回。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98万件,审结1.98万件。对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36件。”
解读二:按照这个比例(3个被告算3件,加上撤诉的36件,算39件),刑事案件起诉的定罪率是99.8%。这个高的定罪率?辩护律师发挥作用了吗?会不会有错案?
“一共受理一审民事、商事案件25.16万件,审结25.11万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4.1%,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
解读三: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4.1%,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大部分案子都不判决。
“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877件,审结1844件,同比分别下降3.5%和5.3%。行政机关败诉率为7.1%,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解读四:按照这个数字,2009年度上海行政机关败诉率是5.6%。2010年度上海行政机关的胜诉率也高达92.9%。那么民告官的制度还有存在的余地吗?难道92.9%的老百姓都是在错告、瞎告?
“共受理执行案件10.16万件,执结10.22万件,同比分别下降0.3%和0.6%。执行标的清偿率为91.7%,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
解读五:执行率是100.59%,且清偿率是91.7%,按照这个数字,已经消灭执行难了?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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