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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指出:要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律师要学悬壶济世的良医,律师宁可输官司不能输尊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10125/Articel07002GN.htm)。

按照以上三个观点,重庆律师是公务员、良医和儒家的化身,是神马律师了(不是神笔马良的神马,而是什么的神马)。律师就是律师,简简单单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就是个好律师了。律师不同于公务员,公务员是为国家服务的,而律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当事人可以是政府机关,更多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律师忠于法律,就是正确的政治方向,两者是统一的。其次,律师与良医相同的地方,解决问题都要对症下药。不同的是,良医是单纯的救死扶伤,而律师是争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者,而不是居中分配正义的法官,因此良医主义混淆了律师的职能,而且是不切合实际的“乌托邦”。如果律师都是这样的良医,那么法官也都不需要了。又律师宁可输官司不能输尊严,把儒家的义利之辨用于律师,是把法律和个人道德修养混为一谈了。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官司输赢当然是最重要的,如果一个律师官司输赢都不重要,当事人花钱请律师做啥?为了打赢官司,只要是合法的事情,律师都可以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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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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