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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网上看到聂树斌案代理律师陈光武被解聘的消息,颇为遗憾。聂案涉及中国司法体制最深层,最高法院也相当重视,一再延期,最终结果,尚难卜之。不过,陈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卷宗亦已大白于天下,是否改判,自有公论。以法律而言,即使不能证明王书金是该案真凶,但也足以动摇聂树斌杀人之心证,故可改判。最高院的审慎,恐怕考虑的不仅是法律,还有其他社会影响。

 

聂案临阵换将,与洪教授的官司有关。起初,在山东高组织的聂案听证会上,陈律师与洪教授两人一起在场,切磋法律,虽然意见不同,但可商榷,无伤大雅。然彼时,陈律师维权心切,用力过猛,尔后发表关于洪的文章,被洪以诽谤罪刑事自诉,最终以陈认罪和解。本来该案是一起平常官司,但因聂案的影响力,而被放大,更有人借此以伤陈。在只有上帝才能辩护的情况下,屈辱求和,城下之盟,元气大伤,故引发退出代理,但瑕不掩疵,陈照旧是聂案有功之臣,而也正因为是有功之臣,遭忌退出,正可谓万事有因果也。

 

聂案已经成为中国司法的一个指标,是一个里程碑,还是一个墓碑?拭目以待。为民请命的律师,虽然有种种缺点,但终究是合格的律师。而律师在大案中更要谨言慎行,注重方式方法,以避免不必要的插曲,避免影响到所代理的案子。中国法治,在各方面的努力之下,不断前进,冤案的平反,势在必行,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不再是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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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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