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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日,在贵州中院审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中,被告贵州省人民政府,由贵州副省长陈鸿明应诉。陈副省长在法庭,正襟危坐,一脸严肃,不失风范。法庭也配个法警,威严护法,维护秩序。据我所知,副省长是出席行政诉讼庭审的最高级别官员了。这一方面落实了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另一方面副省长通过庭审可以了解一线情况,体察民生,故即便是作秀,也是好秀。

 

该案事由是,贵州遵义县泮水镇村民,因遵义市规划修建高速公路占用其土地,向遵义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遭驳回。而后将遵义市上级领导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故此案关乎公共利益与公民财产的平衡,以及行政程序的规范性。期待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目前行政审判还是难。关键在于权力机关影响法院的独立审判。法院的地位本来也不高,抗压有限,于是乎不少判决不如人意,让法院从一个分配公平正义的机关,降为为行政机关背书的机构,此正是需要改革之处。相对这个贵州案件,近日深圳中院的做法就不可理喻。微博上看到,有当事人因被“边控”,起诉相关机关(公安部门)。深圳中院见到诉状后,不收也不出裁定,一副违法也无奈他何的样子,最后律师死磕,成为新闻。噫嘻,法院背书何其速也。坚持依法立案,才能经受得起考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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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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