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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馆陶一女子去年“车震”时,被巡特警大队拍摄,流于网上。从视频可看出,拍摄者一方人数众多,身穿制式警服,手拿对讲机。视频传播后,女子不堪屈辱,于今年91日下午到馆陶县巡警特警大队“讨说法”,后喝农药自杀死。

 

这是一起涉嫌滥用职权案件。首选,车震是个人私事,是道德问题,不涉及违法犯罪。警方见形迹可疑的,可以盘问,但查清情况后,应该立即撤出,并消除后果。其次,警方取证,应该执法仪正规取证。而不是多个人手机拍摄,围猎狂欢。再次,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警方有保密义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1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违法泄密,是滥用职权行为,同时也是散布隐私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立案查处。最后,不雅视频外泄,上传网络者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从视频拍摄到自杀死,一年多时间里,本来可以多次机会化解。尤其是最后一次在巡特警大队里的交涉,如果依法处理,想必也不会让女子付出生命代价。由此可见,执法的作风问题,执法的监督问题,都要整顿、改进。对于知法犯法的警务人员,更要严肃处理,以避免小事引发死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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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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