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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与曹云金,名师出高徒,但两者互不相容。假如师徒同心,中国相声的半壁江山,早已在手,而交恶,则或是两败俱伤,颇为遗憾。而师徒的恩怨,犹如金庸的武侠小说,一言难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最近的事态是,郭德纲晒德云社家谱,并配文:“该清的清,该驱的驱。所谓的清理门户,是为了给好人们一个交代。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以忠正为本。留下艺名带走脸面,愿你们万里鹏程。从此江湖路远,不必再见。”家谱强调:“另有曾用云字艺名者二人,欺天灭祖悖逆人伦,逢难变节卖师求荣,恶言构陷意狠心毒,似此寡廉鲜耻令人发指,为警效尤,夺回艺名逐出师门。”对此,曹云金发长文《是时候了,也该做个了结了》:历数郭德纲的种种不是,最后了断“你的江湖险恶, 但我的世界阳光。你的江湖险恶,但我的世界阳光,道不相同不相为谋,如此,人生长路漫漫,确实不必再见。”恩怨公开化。

 

江湖路远,法律则近。金庸的小说的江湖中没有法律,但今天的江湖是有法律的。就事件来看,涉及法律有三:第一、关于姓名权。艺名也是姓名权的一种,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作为成年人,有自由使用姓名的权利,所以曹云金不改名,郭德纲也无奈何。第二、关于名誉权,双方的口不择言,弄得不好就会侵犯对方的名誉,譬如含沙射影,如果能对号入座的,虽然未提到人名,也算侵权,此已有案例在先。第三、关于隐私权。爆料隐私,如果属实,是散布个人隐私侵权,如果不属实,则涉嫌诽谤侵权。所以,君子绝交不出恶语,为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师徒以相声艺术奉献社会,各自登高,不亦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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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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