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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现在网购12306火车票,需要辨识图案。譬如,辨识图案中的某一种植物,选对了,才能买票,否则不能买。作为普通人来说,有时候因手机屏幕原因,或图案本身原因,也会认错,而对于盲人来说,则是无法辨识。于是一位盲人,以此为由,将中国铁路总公司、中铁信息中心、中铁科研院等3家单位诉至海淀法院,索赔110元打车费和1元精神损失费。最近海淀法院一审驳回该盲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铁路对此的辩称是,图片验证是为防票贩子,不是歧视残疾人,而且还有其他售票方式。法院认为,12306的图形验证对于存在视力障碍的原告确实造成了无法通过自身努力完成购票的事实,但该事实尚不足使原告的出行权、公平购票权受到侵害。虽然该程序启用对视力障碍者的影响较为明显,但并非基于视力残疾的歧视行为。法院的说理,好像就是铁路的代理人。

 

窃以为,铁路的做法,虽然没有歧视残疾人的意思,但也确实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不便。《残疾人保障法》第55条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铁路是国有大型企业,又是国计民生需要的交通公司,有公共服务事业的功能,所以在网购上要考虑全民利益,尽力照顾盲人,譬如对于图案辨识可否辅助以语音识别?而非冷冰冰地叫盲人不要去网购,去售票点买票。其次,在实名制下,还要以辨识图案这种原始、繁琐的方法来防范黄牛,颇为落后,应考虑新的技术或方法更新。最后法院以没有侵犯残疾人的出行权、公平购票权来驳回诉讼,颇为寒心。司法不去督促大公司的改进技术,关心残疾人,而是告诉残疾人,你们不网购,还是可以买到票的,不影响出行。换言之,铁路为了大多数利益,而不顾及残疾人少数人利益,是可以的。显然此说不合人道主义。既要考虑大多数的利益,也要照顾好少数人的利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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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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