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朝阳法院微博,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涉事男子李某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已受理。此前,从外地来北京办事的女士弯弯称,今年4月3日在一和颐酒店入住时,被陌生男子跟踪后强行拖拽。
本案是因当事人弯弯发微博,引起社会重视,而侦破的酒店卡片招嫖卖淫案。李某某误把正常住宿的年轻女子弯弯,作为同行竞争的卖淫女,在光天化日之下予以施暴。由此可见,酒店管理之混乱。事后,警方抓捕李某某及其同案犯,以介绍卖淫罪等予以刑事追究。
该事件,不应该仅仅追究介绍卖淫行为,对于在酒店袭击他人的行为,更要处罚。本案中的袭击,包括了攻击行为、伤害行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虽然最终没有造成被害人伤残,但精神上受到巨大伤害,而且这种陌生袭击,会造成人人自危,在公共场所造成恐惧,社会危害性甚大。我国刑法,没有袭击罪,相关的故意伤害罪也要构成轻伤以上,非法拘禁罪也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一定时间才构成,所以尚不能刑事制裁,但是完全可以故意伤害为由,予以治安拘留。此袭击行为,与介绍卖淫,本是两件事,都应处罚,以儆效尤。从社会影响来看,在酒店陌生人袭击单身女子,对社会的安全感冲击力更大,因为会危害整个秩序,故不可不罚,还应重罚。
另外,酒店也没有保护好旅客,管理混乱,保安无力,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也应对被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