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检察官么宁辞职,改行当律师,舆论沸腾。么宁是重庆打黑的公诉猛将,功名不断。在公诉李庄案时,她法庭上指斥李庄“嫖娼”,却无证据。这样的公诉人是相当危险的,违背专业操守而不顾,滥用公诉权力而不止,因此改行当律师,也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品行良好”?考量其是否会秉持追求公正之心去代理案件。
“品行良好”是指品行端正,余之理解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一贯品行良好,并无劣迹,另一种情况是,虽犯过错误,但诚心忏悔、洗心革面,如周处故事,亦是可喜。对么宁事件亦是如是观。丹诺说过“我恨罪行,但从不恨罪人”,所痛恨的是法律人失其公正之心,不为善而做恶,而不恨罪人,是宽恕之心,给以自新之路。是故,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立法贵严,责人贵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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