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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星岛日报报道,孔令辉昨日透过朋友与身在澳门、当日同游新加坡的友人交涉,他们已实时向新加坡滨海湾金沙赌场一次过清还所有欠款,连利息及律师费共五十多万新加坡元。又,孔令辉当时只是签字作担保。在当日离开赌场前,孔令辉已经为自己几个亲人的筹码结账付款,但同行作为中间人的朋友并未清缴所有欠款,最终招至赌场入禀香港高等法院。

 

按以上报道,孔令辉代为结账,则其似应是赌场借款合同的签订人,而非实际使用人(其本人是否参赌,暂且不论,是另一回事),后因实际使用人未还款,而导致赌场追债孔令辉。故本次赌场在香港起诉,很有可能是赌场把孔令辉与其朋友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好友与香港有密切联系,故香港法院有权管辖,从而牵连孔令辉。换言之,孔令辉之所以在香港被起诉,是因为好友被诉,而被连带管辖。另外,孔令辉也可能只是单纯的担保人,因债务人被共同起诉。

 

总而言之,孔令辉被友人所坑,但孔讲义气,一肩抗下,迄今不披露友人!而赌场表现则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盗亦有道也,如此追杀贵宾,则下次还有客人敢去吗?至于媒体爆料,也是闪烁其词,隐约其事,只爆孔令辉,不及他人,亦是可见选择性爆料,不客观,不厚道。所以,纵观事情始末,孔令辉受伤最重,名誉受损,主教练被撤,还被调查,但其人也最讲义气。故定能汲取教训,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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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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