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司法一直走在全国前面,但行政诉讼是例外。网上有据可查的数据是,2004年上海行政诉讼民告官的胜诉率是19.21%,2009年为5.6%,2010年为7.1%(因上海钓鱼执法,行政机关败诉)。试想一下,行政诉讼的民告官的胜诉率是7.1%,意味着92.9%的官司老百姓都是输的,难道这么多的老百姓都是在瞎告吗?这样的诉讼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让老百姓请律师,走一通程序,劳民伤财,然后无果而归,难道不是在折腾吗?上海的车牌官司、上海的癌症村污染官司等,民意都很支持,但法院无一支持,法院差不多就是政府的代理人,把这些判决书晒晒,可以看他们是多么地绞尽脑汁在驳老百姓,他们的智慧真的用错了方向。在行政诉讼中,更有少数政府律师,端坐在法庭,甘做花瓶,配合演戏,无畏脊梁骨被指点。上海的行政诉讼再不改,恐怕没人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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