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保险律师李滨将2004年购买的雅阁车向平安保险投保,平安保险根据该车现在的购置价收取了保费。李律师认为平安保险多收保费,有超额承保之嫌。
上海的保险公司也是这样操作的,即旧车当新车保,但出事故的时候,却按旧车的实际价钱赔钱,这等于多收保费却不承担风险,是一条带有欺诈性质的霸王条约。本人投保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与保险公司二次交涉,说这个计算方法不公平。保险公司的回答是,这个车价不是他们定的(有一个定价机构),以及其他保险公司也是这样操作的。毫无疑问,这个霸王条款应该是无效的。本律师支持李滨律师打这个保险官司。保监会也应该负起责任来,纠正这个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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