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目前,警方已将该女子与儿童送医检查。此事发生后,松江警方高度重视,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仔细看网上流传的该事件视频,很容易发现双方都有过错。其一女子在被执法时,与交警争议,抱着孩子,推搡交警在先;其二一交警与女子争议中,另一坐在警车中的交警突然开门,两警合力绊摔制服女子,孩子落地。按,一个抱着小孩的妇女,虽然推搡,但不可能有多大程度的暴力侵害,此时两警将其予以擒拿制服,无视无辜小孩被伤害,已超过正当执法,属于执法过度。幸而小孩无大碍,否则会涉嫌滥用职权。
此案,也反映出当今执法的尴尬现状。按理,警察在执法现场有绝对控制权,与警察口角或冲突,都会被视为妨碍公务,被制服,而对警察执法的不满,可以通过起诉指控来救济。换言之,现场要听话,事后可以法律维权,但现实情况是,执法现场常有冲突,而事后救济更难,于是舆论曝光,网民围观,混战一团,又不了了之。由此可见,法治之路,尚需各方提高素质,既要保障执法,又要救济维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