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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姓李的新闻特别多。先是,河北的李刚再现江湖,涉嫌刑讯逼供。再是,重庆打黑中的李庄,被追诉遗漏罪行,并已移送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上次李庄的伪证罪,是高子程律师和陈有西律师去辩护的,结果是“李庄进(去),有西出(名)”。本次辩护的结果,并无多少悬念,在重庆的一亩三分地上,李庄既然被起诉,是肯定被判有罪的。然而,为何还要去辩护?因为辩护的意义还在于:1.追求程序之公正2.澄清案件之疑点3.体现辩护制度的存在价值。

 

窃以为,本次李庄辩护一役,是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继为“四人帮”辩护会的最有影响力的一次辩护。因为本次辩护的被告人李庄本身是一位瞩目的律师,他是在为别人辩护的过程中被指控,故为李庄辩护,也是为中国律师辩护制度辩护。辩护成功,人们会认识并尊重辩护制度,辩护不成功,辩护制度会进一步弱化乃至走向虚无。是故,本起辩护的过程与结果一样重要。

 

那么谁出马为李庄辩护?首先,要李庄的认同,因为李庄是委托人,他在选择律师。其次,律师是出于自愿,且有担当的精神。从上次的重庆打黑辩护效果来看,外地律师去重庆辩护基本是失败的,李庄本人深陷囹圄,文强的律师铩羽而归。因为这么影响力大的案件,不仅是法律上的辩护,还有政治的考量,以及个人风险的评估。要出一个各方面认可的,又说出道理法理,让民意支持的律师,难也——如果有,那么他就是中国的丹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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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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