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时发生意外。辩护律师突然退庭,法庭中止审理,被害人家属谴责,而社会惊愕。退庭原因是,辩护律师提管辖异议,要求异地审判,以及申请38个消防人员作为证人出庭被拒。另外,被害人家属也抱怨法庭太小,只有三个家属旁听名额。
其实,杭州中院何尝不想把案子审好呢?但法院能力亦是有限。审判已经被羁押的保姆容易,而审查强势的消防部门与上市公司的物业难!现在的刑事诉讼是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院吃饭,律师陪演。公安、检察没去做的事情,现在律师要法院去做,是勉为其难的。退伍军人出身的辩护律师有血性,但案子恐怕还是无解。若真要查清事实,还是要领导重视,案子回锅,退回补充侦查方可。
从法律角度而言,查清消防、物业有无过失是有必要的。被告人的放火与被害人的死亡,固然有因果关系,但是其他因素的介入,会加强或者削弱此种因果关系。譬如本案,假如物业第一时间发现、消防第一时间施救,就能挽救部分损失。而如果消防、物业怠于履行职责,则本可避免的后果会无法挽回。
以刑法的因果关系论,不管消防、物业有无过失,保姆放火致人死亡的因果关系成立,放火罪的定性不变,但消防、物业的过失,会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即被害人的死亡,可能是多因一果。保姆要判刑,而其他过失者,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譬如民事赔偿。故审判保姆案,势必要查清消防、物业的灭火情况,以还原全部真相,厘清责任。这也是被害人家属所欲知晓,社会大众所关心的焦点,因此法院应通知相关消防、物业人员出庭。相关人员也应配合诉讼,查清事实,否则结果会是判了一个保姆,而真相还是一个谜。
最后,希望退庭律师有勇气承认这是一个鲁莽的错误,而法院也要通知相关证人出庭,查清消防、物业等全部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