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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日上午,上海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涉嫌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起诉书指控吴小晖实际骗取资金652.48亿元,职务侵占保费资金共计100亿元。

 

指控两罪,其一、集资诈骗罪。以安邦财险为融资平台,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骗取中国保监会的销售批复,向社会公众招募资金,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产业公司。其二、职务侵占罪,将保费资金30亿元划转至产业公司。其中,29.25亿元用于支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余0.75亿元沉淀于产业公司。将保费资金70亿元划转至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余1亿元沉淀于产业公司。吴小晖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称自己不懂法律。

 

本案涉及的金额惊人,但从其起诉书来看,指控罪名,颇为勉强。其一、更像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违规招募,难谓集资诈骗,因为集资诈骗是空手套白狼,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有实际项目的。安邦保险至今在运行,难谓是诈骗公司,且保监会的销售批复,是骗得来的吗?其二、更像是挪用资金,而非职务侵占。职务侵占是钱款入个人腰包,而挪用是要还的。安邦的巨大资金,若循环使用,则是在不停地挪用或者违规拆借,难谓职务侵占。若两罪成立,则被告人个人非法占用资产700多亿,又如何挥霍呢,又置公司于何地呢?令人困惑。至于被告人吴小晖的答辩,说不懂法律,过于苍白,无非是辩护策略而已。律师亦是不敢大胆辩护,小声说指控不足,则案件的定调,已经无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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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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