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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报道:“记者今日(4月3日)从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呼和浩特新闻网”获悉,造谣“伊利公司董事长潘刚或’失联’”案的一名嫌疑人邹某某在3月28日被抓捕归案。而经呼和浩特警方进一步侦查,该案又一名嫌疑人刘某某于4月2日在北京落网,在其家中发现大量作案证据。目前,邹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个报道,没有点出所涉及的罪名。通常而言,造谣生事所涉及的罪名有二,其一是诽谤罪,即无中生有,严重损害被害人的声誉;其二是寻衅滋事罪,即虚构信息,起哄闹事,损害公共秩序。两罪的区别是,诽谤是明确针对个人,而寻衅滋事是针对单位或不特定群体,诽谤侵害的是个人声誉,寻衅滋事则是扰乱公共秩序。鉴于伊利是上市公司,涉及其董事长的消息,不仅影响个人,还可能影响单位,故所涉罪名要视情而定。本案的关健在于,消息是否虚构?如果消息是虚构,并造成社会实质性危害的,则涉嫌违法犯罪;如果消息未虚构,则不涉违法犯罪,或者虽然消息不实,但造成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则是民事侵权,即侵犯名誉权纠纷。一切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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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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