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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广州医生谭秦东涉嫌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以公关式、戏剧性的方式结案。先是,谭秦东发表声明:“本人于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个人主页上发表《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2018年1月11日被内蒙古凉城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刑事拘留,1月25日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已办理取保候审。我本人在写作上述文章时使用了“毒药”作为标题,主要是想用这种“抓眼球“的方式吸引引读者,强调该药品的“禁忌症”希望对特殊人群起到警示作用。我承认在标題用词上考虑不周,缺乏严谨性。如果因该文对鸿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帯来了影响,本人在此深表歉意同时希望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谅解。此外,本人对该文给消费者可能带来的误解表示歉意。”
接着内蒙古鸿荠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谭秦东于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的个人主页上发表《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给我公公司带来影响,我公司司于2017年12月22日向凉城县公安局报案。日前我公司经与谭秦东充分沟通,谭秦东本人表示其写作初衷并非恶意并对该文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及公众的误导表示歉意。我公司经研究决定接受谭秦东本人所做的致歉声明,同时我公司向凉城县公安局撤回报案并向凉城县人民法院撤回侵权诉讼。”
一个道歉,一个撤回报案与侵权诉讼,交易达成,各有所得。因为道歉,鸿茅药酒就不是毒酒了,保留了颜面,可以继续经营销售。因为撤回案件,谭秦东也不担心继续被追究刑事责任了。真的高招,以公关的方式解决了一起全国瞩目的纠纷。这个幕后的导演是谁呢?在此之前,谭秦东因被内蒙警察再次讯问,发病住进精神病医院。一个“精神病人”的声明,又有多大的真实性呢?
最大的输家,当然是法律了。我国有法律吗?没有,至少在本案中没有法律。形如家丁,可以对无辜的人立案、审查起诉,报案企业如主人,可以撤回案件。覆手为雨,覆手为雨。"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而没有法律,也没了是非,没了安全感。就本案而言,本是一个民事纠纷,不该刑事立案,更不该审查起诉,到如今企业也没有权力撤回案件,而只能检察机关不起诉,或者侦查机关撤销案件,但是结果呢?司法沉默,似乎不存在,似乎一切听从安排。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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