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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日,“911事件”的幕后策划人本拉登,在巴基斯坦被美军刺杀身亡。自此,作为世界头号恐怖组织的头目本拉登,已成为一个符号。本拉登死于利益、文明、民族、宗教等诸多冲突,同时该刺杀也存在法律问题。

 

美国与基地恐怖组织处于战争状态,可以杀死敌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美国是在第三国上刺杀本拉登的,必须尊重第三国的法律,得到第三国的授权,如果违反了第三国的法律,刺杀者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其次,本拉登的尸体归属,是属于家属还是胜利者?尸体又该如此处理?这些国际法都未有规定。显然,美国不希望看到本拉登的坟墓成为圣地,于是将其海葬于阿拉伯海。

 

美国人对本拉登恨之入骨,而美国又是一个法治国家,如果不是把本拉登击毙,而是活捉,则会存在更多的法律争议,譬如引渡、起诉、审判、辩护呢,而在这漫长的法律程序中,会时刻引起本拉登追随者的报复。因此,从美国安全角度来说,不如一了百了,击毙为上策。

 

西谚“枪炮响起,法律无声”,本拉登事件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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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867篇文章 21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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