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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在贵州省安顺市殡仪馆,丧者家属在领取骨灰时,必须要有购买公墓的证明。“我们要求出具公墓证,是担心丧属在领取骨灰后,随意土葬,浪费土地资源。”安顺市殡仪馆一名贺姓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对于骨灰的处理方式,《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严禁土葬遗体、骨灰入棺土葬。骨灰应当寄存于骨灰堂或者葬于公墓。提倡树葬、抛撒、深埋和不留标志等多种方式处理骨灰。

 

殡仪馆的这招真绝,扣住骨灰,逼死者家属买公墓,一方面控住骨灰流向,一方面又可以推销公墓收钱,可谓一举两得。就是狠了点,死人骨灰也不放过,唯物主义不怕鬼魂天谴乎。想过没有,一个提供殡葬的殡仪馆,凭什么扣别人的骨灰?人家火葬费已经交过了,葬到哪里,是殡仪馆管的吗?在法律上,其一、骨灰的物权,属于家属,扣押骨灰,在道德上为不齿,在法律上,不但没有依据,而且侵犯物权,侵占财物,已经违法。其二、扣押骨灰,无法善后。如果死者家属买不起公墓,殡仪馆要扣到何时牛年马月,最后又做如何处理呢?真是千古所未闻的懒政、恶政。还跟踪骨灰?有本事免费帮助安葬才是,那人家一定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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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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