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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典型的导游与游客互相伤害事件。8月9日一个深圳女游客在张家界,购买原价为228元的门票,然而导游收了338元,说包含门票、保险及天梯费等。之后,双方因收费发生争执,游客骂导游穷山恶水出刁民,并要导游学狗叫道歉。导游网上晒出对话,当地旅游从业人员群情激愤。当夜约二百余人包围游客所住宿的酒店,要求该游客道歉,最多时候聚集五百多人。少数不法分子浑水摸鱼,借机打砸酒店,直到凌晨警方现场抓获20余违法犯罪分子,群体性事件才得以平息。


万事有因果。这个事件一眼看到就是旅游乱象。导游收费不透明,引发游客怨怒,而游客出口辱骂,传到网上,又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在法律上,导游的多收费,属于民事纠纷,应该返还多收部分。而游客的辱骂,是侮辱行为,侵犯了导游的人格尊严,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既要赔礼道歉,又要赔偿损失,还要被治安处罚。故言辞不可不慎也,尤其现在信息社会,过分的话放到网上,很容易被放大,而引发意想不到的事件。至于借机滋事者,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要被处罚。


因游客的辱骂引发群体性事件鲜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深层原因是导游与游客的关系紧张对立。如何合理分配利益,如何设计合理的导游方式,让导游与游客互相爱护,互相包容,而不是互相伤害,互相歧视,是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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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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