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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打掉一“职业索偿”敲诈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该团伙向酒楼购买自制海马酒,然后举报给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酒楼索赔10万元。酒楼不堪侵扰而案发。窃以为,无论举报是否成立,职业打假人以举报要挟,谋取巨大利益,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实际上,这些职业打假人,早已经形成套路打假以牟利。去年至今,多次被客户咨询此类案。套路如下:职业打假人,搜寻当事人的网站,发现用词不当,譬如使用“第一”、“最先进”之语,即截图举报给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告知企业,要求付款私了,价钱一般三到八千不等。如果企业不私了,职业打假人会施压给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处理企业,否则投诉之,于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往往明示或者暗示企业付钱了事。职业打假人收钱后的,有的撤回投诉,有的未撤回,撤回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不罚,不撤回的继续处罚。

 

这是一条精心设置的法律链,由职业打假人挖空心思,多次实践形成,想必背后亦是有法律参谋。其中关键点有二,其一广告法对使用“最”等绝对词,处罚严厉,罚款20万以上。此条法律不善,未区别市场主体,不符合比例原则,故被职业打假人所深利用,对企业形成威慑力,第二、以投诉施压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于是牵着执法人员走,如果不走,就投诉,执法人员回头施压于企业,客观上帮助了敲诈勒索的完成。由此可见,敲诈产业的形成亦是利用法律漏洞也。执法人员也被这批职业打假人士牵着疲于奔命。

 

如何破解?亦是不难。第一、桥归桥,路归路,企业违法,依法处罚,打假人敲诈,亦予以法律制裁,打假人无利可图,自然熄火。第二、完善法律,对于广告法的不当之处,可以修改法条,或者出台立法解释,即对于不同的市场主体,给予罚款自由裁量权,以不被职业打假人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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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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