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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日,广东湛江,一新郎带亲戚朋友,兴冲冲到预定酒楼准备喝喜酒,但酒楼忘记其预定酒席未能上菜,新郎当场被气晕倒住院。经协调,酒楼赔偿新郎酒席费及医疗费约138千元,其中8.8万元是赔偿酒席损失费,5万元是新郎住院的医疗费用。目前,新郎还住在院接受治疗。

 

这家酒店也太粗心大意,忘了别人的黄道吉日。不仅让喝喜酒的吃不到饭,更让新郎在亲朋好友面前大失面子,气晕住院。在法律上,也颇有意思。其一、酒店违约,没有按照约定备酒菜,故要退回客人的预定款项,并且赔偿违约损失。此损失,应该酌情考虑,这么多亲朋好友来的误工费,以及新郎气晕的部分医疗费(另一部分新郎自负)。其二、酒店也是不作为侵权,破碎了新郎的梦想,造成了新郎精神损害,亦要赔偿精神损失。盖结婚喜宴,人生大事,不仅是亲朋好友搓一顿的就餐,还是大家共同见证百年好合的机会,故此合同的履行,还有一定的人身性。酒店根据合同约定,有义务准备酒菜,但是不作为,此不作为既是违约行为,也是侵权行为,故如果新郎选择侵权损失赔偿,则酒店也要赔偿一笔精神损失费,长点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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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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