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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国早报   826日凌晨4时许,南宁一男子闯入民族医院急诊科抢救室,大喊医生救他的狗。当时正是内外科伤员集中入院抢救的高峰时期,急诊科医生立即制止该男子吵闹的行为,要求把宠物狗带出医疗区。值班医生向其解释,这里不是宠物医院,非专业人士无法处理受伤的宠物。这名男子情绪激动,不听劝告,扯住医生衣服,大闹医院。最后,被保安强制驱离。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位男子,跑到医院要医生给狗治病,无知无聊。被拒后,还拉扯医生,大吵大闹,已经扰乱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其行为已经构成治安违法,应予处罚。而拉扯衣服,如果扯坏,亦应赔偿,并且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可予治安处罚。爱狗心切,亦是不能急病乱投医也,该去宠物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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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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