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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治浙江”报道,近日,龙湾区法院依法以张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据了解,该案是浙江省首例被判决的网络裸聊猥亵儿童案件。经查,被告人张某某,男,39岁。2016年开始,冒充童星公司的女性服装设计师在网络贴吧上发布童星模特招聘信息,吸引有意向的未成年少女添加其为QQ好友。之后,张某某诱骗被害人在QQ视频中裸露性隐私部位并让部分被害人做一些淫秽动作,并将聊天视频保存至电脑内,供其观看。现已查明共有8名被害人在案发时系幼女。
 
此案判决正确。猥亵儿童,不一定要实际身体接触,通过网络要求儿童裸聊或其他有关性的动作,以满足其淫欲,亦是猥亵,而儿童是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所以,家长务必注意儿童的上网内容,防止年幼无知,而被欺骗。司法机关除了打击猥亵外,更要追查视频的去处,是否流入色情网站,深挖余罪。网站也要加强监控管理,遇到投诉即处理,加大巡查力度,主动发现主动处理。此类犯罪,大都通过发布童星广告为诱饵,再以拍照视频为名,行猥亵之实。若要儿童不上当,则父母家教最为重要,不可轻信陌生人,天上更是掉不下馅饼来。身传言教,久而久之,则此种广告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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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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