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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9月8日上午,四川安岳县官微通报称,兴隆中学将疑似有恶心呕吐症状的49名学生送往卫生院检查治疗,初步调查判断系天气急剧变化学生食用高淀粉食物引起胃肠不适,目前已全部返校。安岳县外宣办代科长告诉新京报记者,学生并非食物中毒,呕吐腹泻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初步判断是近日天气非常热,有三十七八度,昨日突然降到二十多度,学生穿的过少,又吃了高淀粉食物,造成肚子或者肠胃不舒服。


这个消息真的雷人,将学生恶心呕吐,归咎于天气原因,闻所未闻。试问,天气对安岳一视同仁,除了学生外,其他人不是好好的吗?其谬可知也。这么多学生有呕吐症状,又是夏天盛热,大抵是食品不卫生引起的,故查找食品安全才是正道,岂可让老天爷背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天气引起呕吐,假如是一介平民说的,恐怕已被上述法条或者以寻衅滋事处罚了,而官员却可信口开河,亦是选择性执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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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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