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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河南郑州一个老太,碰瓷躺在一辆红色保时捷车前,120来不起来,110来也不起来,一副惯犯模样。老太要价五千,司机取出五百,准备消灾时,但被愤怒的路人制止,称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一名阿姨说,这位老太太每星期都要出来碰一次瓷,路人都习惯了。最后,围观的群众看不过去自发组织起来,将老太抬到路边。赶来处理的巡防人员说:“她今天是犯了众怒了,周围的市民不助长这种歪风邪气!最后把她抬到路边去了。”

碰瓷屡屡出现,是因为能屡屡得逞,且是零成本,高收益。法律对碰瓷的打击不够,亦是重要原因,以本案事件为例,巡防人员对于惯犯,也无奈我何。事实上,此碰瓷老太,违反多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的假装被撞索要钱财,是诈骗行为,第二、躺在地面,堵塞交通,是扰乱交通秩序行为。两项行为,每一项都可以被治安拘留,直接送拘留所,但执法不力,最后只能是路人私力救助,把人抬出,车子才得以开走。所以,要加强现场执法,碰到撒泼打滚的,马上强制带离,并予以治安处罚。犯一次,罚一次,提高其碰瓷成本,让碰瓷得不偿失,以后才会杜绝。

抬走碰瓷老太|法律不作为,路人私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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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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