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在浙江义乌,一个电动车主逆向行驶,撞上迎面驶来的奔驰车。在得知奔驰车的车损4万左右,电动车主向交警求情,他家境一般,让责任认定给奔驰车,而奔驰车主也表示同意,愿意承担责任,从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但交警拒绝了,并告诉他们:黑是黑,白是白,错了就要积极面对,我们也要对保险公司负责!最后,交警认定电动车逆向行驶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是一个本不该成为新闻的新闻。之所以成为新闻,就是因为很多交通事故,没有严格根据法律来认定责任,尤其是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时,让机动车多承担责任,走保险理赔。此种根据强弱、贫富来认定责任,有悖法律,会造成过错方更不守规矩,保险公司是冤大头,而且也是一个串通骗保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贫者真的赔不起,也该是富者放弃索赔,而不是一起变通事故责任。秉公执法的交警才是可信的,他忠诚的不是保险公司,而是法律,让法律可信。如果变通执法,则其以后的执法亦是不被信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对于弱者倾斜的保护,立法已体现,譬如机动车10%的无过错赔偿,以及交强险,而在执法时候,则要公平认定责任,让有过错方担责,行为与后果相当,才能起到最大的教育作用,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法律的压力,从而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