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李某处置不当,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造成巨大损失,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民事责任而言,李某驾车刹车失灵肇事是直接原因(近因),而道路设计缺陷导致频繁刹车是间接原因(远因),收费站的位置在下坡路上,亦是选址不当,而且排队等候车辆多,容易发生事故(更远因)。据媒体报道, 2004年兰临高速开通以来,17公里长下坡路段共发生各类车辆失控事故220起,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以上事故,足以证明道路设计有缺陷(有报道说,这段路不但是连续下坡,而且弯道极多,大型货车在行驶中由于连续的刹车制动,会导致货车制动片过热失去制动能力)。该道路缺陷是安全隐患,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事故,构成帮助侵权。
因此,在法律上,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大货车司机与缺陷道路设计单位、道路管理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收费站也要另换地址,保障司机以及收费人员安全。本案最要检讨的道路管理,为何会设计出这样不科学的道路?已经发生这么多事故,为何不及时改进,以致发生重大车祸。管理者尸位素餐,渎职也。这么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民意不能上传,非要死亡事故才来追责,乃官僚主义害死人,相关责任人员应该被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