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个律师同行背着马蓉出医院的视频:马蓉头上盖着被子,男律师背着她,走扶梯,急匆匆出院,直到上车,一路上被旁观者追问。颇觉这律师,对当事人过于热情了,以至稍失理性。既然是出院,何不叫护工,推着轮椅走?而蒙头背着出院,难免给大众造成仓皇逃跑之想象。且男女授受不亲,职业男背女当事人,亦是有损双方形象也。
再说该事件,本是探视纠纷,小事一桩,但因是明星身份,成为公共新闻了。就法律而言,马蓉亦是不当,哪有携带剪刀去王宝强住处的?意欲何为。不知道,王宝强是否对马蓉动武?如果动武,亦是涉嫌故意伤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非家暴。因为,王宝强已与马蓉离婚,已是路人,并无家庭或同居关系,故非家庭暴力。另一方面,因事件发生在王宝强住处,王宝强有权利行使房主权利,叫马蓉离开,如果还不离开,则有非法侵入住宅之嫌,此时动武,亦有一定的防卫性质。所以,对王宝强会从宽处理。但不管怎么样,父母如此闹,小孩身心都会大受伤害,也损害了自己形象,实在不值得。不知道马蓉此主意是否与律师商量过?律师应该教以理性解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