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报道,近日,辛某在“微信美女”推荐下,在“唐山现代医院”做包皮环切手术。原本手术费用仅约800元,但术中医生称发现“三处囊肿”,又额外添加治疗项目,共计收费8万多。辛某称,当时医生并未给其看有关“囊肿”的影像资料。“他指给我看,我没看清楚,一晃而过就让我躺下。事后,在刷爆信用卡的情况下,该院让其打下两张合计6万多的“暂缓缴费申请单”,目前辛余仍欠该院2.3万元。舆论曝光后,唐山市卫生监管部门决定立即停止该医院一切诊疗活动,依法依规对该医院进行查封。
医德之坏,莫过于手术时加价。彼时病人已经躺在手术台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矣,任由宰割。医生之举,彻底颠覆医生职业道德,背信弃义,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更要承担三重法律责任。
第一重是行政责任,医院违规收费,将被卫生监管部门处罚,严重的责令停业、吊销执照。
第二重是民事责任,手术台上的加价属于乘人之危行为,并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病人给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而是迫于无奈,故事后可以撤销付费。法律依据是,《民法总则》第151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重是刑事责任,涉事的医院医生已涉嫌刑事犯罪。具体又分为两个罪名:其一罪名是强迫交易罪,即要挟在手术台上的病人强做其本不愿意做的附加手术,违法收费,譬如强做本案的三个所谓“肿囊”手术。第二个罪名是诈骗罪,即虚构病情,假装手术以骗钱,譬如本案的三个“囊肿”如系虚构,则是以诈术行骗。
司法实践中,医院、医生被追究刑事责任少,主要是打击力度不够。其实,抓几个害群之马医生,会有很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也存在取证困难,因为在手术胁迫时,在场只有病人一人,胁迫证据,难以取得。看来,以后要规定手术室全程录音录像,以固定证据,亦防止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