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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崔永元在新浪微博曝光“最高院有贼?!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被盗两年至今无下落!!!”。曝光该卷宗在最高法院丢失,并引用疑似当事人的话,证明此事。而最高法院回应称,经核查,上述报道和言论所涉案件为: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71216日作出终审判决,1221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并于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二审卷宗已于2018926日归档,目前完整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最高法院表示,前述报道和言论均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属于谣言。

 

窃以为,要查清卷宗是否丢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是晒晒现在的卷宗,是否原来的卷宗?如果是原来的卷宗,则未丢失,只是变动位置。如果是后补的,则可以司法鉴定笔迹、日期。事实上,法院卷宗分正卷与副卷。正卷是诉讼程序文件、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代理词等,都有签名,签名与时间是不能更改的。副卷是审理报告、合议庭评议笔录、领导签发等,是内部流程,更是不能更改的。所以,卷宗如果丢失,是后补不起的,最多是一些打印内容的还原,其他不能恢复原状。

 

在中国式语境下,假如崔永元曝光不实,虚假指控最高法院丢失卷宗,恐怕最高法院早去报警崔氏造谣,涉嫌寻衅滋事,追究其法律责任了。但实际上呢,只是删帖而已,爆料的媒体被删帖。假如崔永元曝光属实,则兹事体大,涉及到最高法院的门面,则亦是会不了了之,此亦是当前社会现实。实际上,案件丢失,必有所因。委屈的不仅是当事人,还有最高法院的主审的无辜法官。这个事件,就如小说,小说是有逻辑的,生活却可能连逻辑也没有,只有利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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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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