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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时至年关,郴州市二中569班家长委员会商议,以宴请和赠送红包的方式表达对教师的谢意。该班六名科任教师均参与了家长安排的宴请与沐足活动,并收受了600/人的红包。对此,苏仙区教育局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责令郴州市二中对六名教师作出如下处理:退还费用,诫勉谈话,问责处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免去何姓教师569班班主任职务。

 

宴请之分不可长。这事双方都有责任,家长中有拍马屁的,教师中有谋小利的。本来,家长与教师就学生学习情况开个会,然后吃个便餐,也是人之常情,并非利益来往,而是工作交流。但这种宴请,太功利,有商业色彩了。不但吃喝,而且沐足,还送红包,把做生意的一套用于人民教师,而教师也坦然接受,可见风气之不正,有变相贿赂之嫌。教师教好书,平等对待学生,是其本份,如果接受宴请馈赠,还会平等对待学生吗?家长则是腐蚀剂,不以礼相待教师,而是以利诱之。所以最糟糕的是这种不正之风,有悖师德,而身传言教,给学生带了不好榜样。这种风气各地多多少少都有,只是郴州的被曝光而已,要引以为戒,教师与家长之交该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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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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