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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2月13日前后,澎湃新闻通过宁夏公安系统的多名民警、辅警核实到,春节前,自治区公安厅下发了一份“禁酒令”,禁止自治区民警、辅警等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饮酒。该禁酒令提出,对违反禁酒令的,一律先予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依法依纪依规从严处理。一名辅警称:“不光是过年不能喝,这份禁酒令没有结束时间,现在看是长期执行。”

这份一律禁酒的命令,忽略了民警在非工作期间的生活权利。工作期间,民警应该禁酒,以免影响工作,但工作之余,民警也是普通公民,也是家庭成员,有朋友团聚,有婚姻宴席,有乔迁之喜,有祝寿之时,此时喝酒是一个公民的权利,可以劝导其不喝,但不可剥夺其权利。如果宁夏近来工作繁忙,在某一个阶段要求民警一律禁酒也可以理解,但是此禁酒令没有期限,等于长期执行,则显然不妥,更是缺乏法律依据。政令要符合常识与人性,才会被乐于接受,如果不符合常识,必定难以执行,且会反弹。期待宁夏政令的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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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4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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