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观察者网报道,华北电力大学可再生能源院长戴松元被爆性侵女教师,后又被爆出性骚扰女学生。华北电力大学3月28日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已于3月20日停止其院长工作;依据学校纪委前期核查情况,今日决定免去戴松元可再生能源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相关违纪问题由纪委依纪依规立案审查,严肃处理。
窃以为,华北电力大学这次反映还是快的,对当事人立即停职,但是调查性侵案件,并非纪委职责,也不该纪委调查前置,由纪委决定是否移送给公安,而是应该公安直接介入,调查取证,予以处理。因为性侵(包括性骚扰),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触犯刑法,一有证据指控,就该立案调查,没有纪委先调查的前置程序。且性侵案件特殊,涉嫌个人隐私,如果纪委调查,又何以问,何以回答?那会造成对被害人的再次伤害。如果根据纪委的调查结论,再决定是否移送公安,则等于纪委前置程序,那么有性侵事实,纪委又不移送怎么办?问题很多,关键在于职权没有分明。纪委调查的违纪问题,公安调查的是违法犯罪问题,显然有违法嫌疑,就应该公安调查,只有尚缺违法证据,只有违纪嫌疑,纪委先予调查。而涉嫌性侵的案件,亦非纪委职权范围,不该先行调查。